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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春廉租房确保贫困家庭有房住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    发布时间:2007-05-14

  50岁的刘立柱见面就说:“我们一家3口租政府这30多平方米的楼房,水电暖煤气齐备,每月只花12.8元房租。”他是长春市朝阳区居民,过去一直租住四面透风的小棚户,4年前,市政府通过购买二手房以低廉的价格租给他们。近6年来,长春市采取多种廉租住房措施,使全市无房和人均住房8平方米以下的低保户做到了应保尽保,政府已累计投资1.65亿元,为8877户低保家庭解决了住房困难。
  2001年初,市政府先后出台有关廉租住房政策,建立了廉租住房准入、轮候、排队、定期审核和退出等一系列制度,保证了廉租房工作的健康有序进行。
  几年来,长春市通过廉租住房租金核减的方式,拿出859万元,解决了3595户低保家庭的住房问题。还开展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。4年来,政府拿出4674万元陆续购买二手公有住房800套,通过微机点击抽取,无偿分配给低保无房家庭居住,基本解决了低保无房家庭的住房困难。
  市长崔杰说,今年,市委市政府仍将住房保障工作列为10项重点工作之一,确定将土地净收益的10%和公积金增值收益应投入部分专项用于住房保障工作。

                  摘自《人民日报》2007.05.10 记者 刘亮明